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提高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1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消费消费为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金融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公司优化金融服务,准入者权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标准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提高强化业务分类监管,益保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消费消费

  办法提高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金融加强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公司提高具有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控经验出资人的准入者权持股比例,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标准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提高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益保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消费消费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同时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

  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办法明确了消费金融公司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办法同时压实消费金融公司消保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保工作的各项机制,加强对合作机构规范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消费金融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坚守专业化消费信贷功能定位,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积极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 责任编辑:曾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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